法律问答

在做完人流的第五天,被老公差点打死,头被打蒙了,两手腕都是火辣辣的,只有他母亲和我两岁多的儿子在厂,在怀孕期间还经常嘲笑怀孕了不起吗?在流产期间未照顾我一天。现在想起诉离婚,但是没有他家暴的证人。请求帮助,不胜感激!

离婚
2019-07-04 17:15:56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我国《婚姻法》第43条、第45条、47条第有规定,“对实施家庭暴力的,受害人有权要求公安机关对实施者予以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还可以追究其刑事责任;在离婚时,受害方有权要求损害赔偿,”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解释
    (一)》的规定,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女方可以”要求赔偿,同时要求因此对自己造成的精神损害赔偿。
  • 如果有证据证明男方家暴,法院是会判决离婚的。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