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是河北癌症患者,在北京301医院确诊治疗。我在河北当地申请了肿瘤慢性本,直接在当地门诊报销。现在在北京301医院门诊看病。怎么才能报销?请给我一些建议

社会保险
2024-03-01 08:31:21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恶性肿瘤患者视病情划分为三个阶段,在不同阶段给予相应的门诊医疗补助。(1)第一阶段:确诊患有恶性肿瘤当年及随后2年为治疗期;(2)第二阶段:确诊患有恶性肿瘤当年之后的第3-5年为巩固期;(3)第三阶段:确诊患有恶性肿瘤当年之后的第6年及以后为稳定期。2、补助标准:按年度计算,恶性肿瘤患者所发生的门诊医疗费用,在自付起付标准(城镇在职职工为700元,退休人员和城镇居民为500元)后,起付标准以上部分,由医保基金承担80%,但最高补助在第一阶段不超过15000元人年,在第二阶段不超过6000元人年,第三阶段按恶性肿瘤规定病种政策执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六十条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本人。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直接向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缴纳社会保险费。第六十三条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用人单位逾期仍未缴纳或者补足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向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查询其存款账户;并可以申请县级以上有关行政部门作出划拨社会保险费的决定,书面通知其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划拨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账户余额少于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要求该用人单位提供担保,签订延期缴费协议。用人单位未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且未提供担保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扣押、查封、拍卖其价值相当于应当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财产,以拍卖所得抵缴社会保险费。
  • 法律分析:(一)报销范围:恶性肿瘤放化疗,肾透析,肾移植术后服用抗排异药的参保人员,在办理了特殊病审批手续后,发生的门诊特殊病用药范围内的门诊医疗费用。(二)报销比例:报销比例同住院。门诊特殊病的结算周期是360天为一个结算周期。(三)就医管理:参保人员只能选择一家医院作为特殊病定点医院,就医时请使用《北京市医疗保险手册》。如单位足额交费,个人只需交纳个人自费和自负部分金额,统筹基金报销金额由医院与区医保中心结算。(四)报销流程:参保人员将单据交到单位或社保所,单位将单据申报到医保中心。医保中心当日完成审核,结算,支付工作。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八条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第二十九条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