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想把房子过户,这个房子是老公买的,老公把房子过户给我,房产证上只有我一个人,这房子是不是就是我的了,用不用做公正

2019-07-04 19:59:57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房产证过户交易的整个过程大致分以下几个阶段:  
    1、买卖双方建立信息沟通渠道,买方了解房屋整体现状及产权状况,要求卖方提供合法的证件,包括房屋所有权证书、身份证件及其它证件。  
    2、如卖方提供的房屋合法,可以上市交易,买方可以交纳购房定金(交纳购房定金不是商品房买卖的必经程序),买卖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或称房屋买卖契约)。买卖双方通过协商,对房屋坐落位置、产权状况及成交价格、房屋交付时间、房屋交付、产权办理等达成一致意见后,双方签订至少一式三份的房屋买卖合同。  
    3、买卖双方共同向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接受审查。买卖双方向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手续后,管理部门要查验有关证件,审查产权,对符合上市条件的房屋准予办理过户手续,对无产权或部分产权又未得到其他产权共有人书面同意的情况拒绝申请,禁止上市交易。  
    4、立契。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根据交易房屋的产权状况和购买对象,按交易部门事先设定的审批权限逐级申报审核批准后,交易双方才能办理立契手续。现在北京市已取消了交易过程中的房地产卖契,即大家所俗称的“白契”。  
    5、缴纳税费。税费的构成比较复杂,要根据交易房屋的性质而定。比如房改房、危改回迁房、经济适用房与其它商品房的税费构成是不一样的。  ①商品房  购买超过5年、住房面积低于144平方  
    1.5-2%契税+
    0.1%印花税+80元登记服务费+6元/平方米转让费+20元配图资料费+工商合同鉴证费  购买超过5年、住房面积超过144平方  3-4%契税+
    0.1%印花税+
    5.5%营业税(差额)+80元登记服务费+6元/平方米转让费+20元配图?  证费  购买超过5年、住房面积超过144平方  3-4%契税+
    0.1%印花税+
    5.5%营业税(差额)+80元登记服务费+6元/平方米转让费+20元配图资料费+工商合同鉴证费  购买未满两年、住房面积低于144平方  2%契税+
    0.1%印花税+
    5.5%营业税+80元登记服务费+6元/平方米转让费+20元配图资料费+工商合同鉴证费  购买未满两年、住房面积超过144平方4%契税+
    0.1%印花税+
    5.5%营业税+80元登记服务费+6元/平方米转让费+20元配图资料费+工商合同鉴证费工商合同鉴证费:房屋价值20万以下50元,20万-50万之间100元,50万-100万之间200元,100万以上300元。  ②、房改房  2%契税+
    0.1%印花税+1%土地收益金+80元登记服务费+3元/平方米转让费+20元配图资料费+工商合同鉴证费  经济适用房:(住房面积低于144平方)享受面积部分5%土地收益金+2%契税+
    0.1%印花税+80元登记服务费+3元/平方米转让费+20元配图资料费+工商合同鉴证费经济适用房:(住房面积超过144平方)  享受面积部分5%土地收益金+4%契税+
    0.1%印花税+
    5.5%营业税(差额)+80元登记服务费+3元/平方米转让费+20元配图资料费+工商合同鉴证费工商合同鉴证费:房屋价值20万以下50元,20万-50万之间100元,50万-100万之间200元,100万以上300元。4%契税+
    0.1%印花税+
    5.5%营业税(差额)+200元登记服务费+10元/平方米转让费+20元配图资料费+工商合同鉴证费工商合同鉴证费:房屋价值20万以下50元,20万-50万之间100元,50万-100万之间200元,100万以上300元。
  • 未过户的房屋是否能够要回需要究其要回原因,如果合法合理是可以要回的,如果没有相关合同证明也是可以要回的,如果对方能够提供相关证明,是可以依法起诉原房屋产权人。拆迁补偿款是交付给房产证上的产权人的,但是如果买房人能够提供合同证明或者其他证明,是可以要求房产证拆迁人将补偿归还给现在的房屋使用人的。
  • 首先要了解房产证有没有办理下来:
    1、如果办理下来了,房产证应该在银行押着,就要到银行去领,另外需要注意的是,看房产证上面有没有设定抵押,如果设定了,要求银行办理解押手续,别的还有购房合同。银行应该有贷款合同,各个银行把握不太一样,应该都要办理贷款还清的手续,有什么不重要,重要的是有没有办理还清手续。
    2、房产证没办理下来,到银行取回购房合同,办理解押手续,办理还清手续,再拿着购房合同、购房发票、公共维修基金缴费证明、税费交纳证明、身份证、开发商手续到建委办理房产证。
  •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购买、共同建造的房屋,或者婚前双方共同出资购买、建造的房屋,是夫妻共有房屋,离婚时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根据《婚姻法解释
    (二)》第20条规定: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1、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2、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补偿;
    3、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司法实践的通常做法是:共有房屋能实际分割使用的,可以分割使用。对不能分割使用的,可以作价分给一方,另一方取得补偿。在确定房屋分给哪方时,应考虑双方住房情况、照顾抚养子女的一方。在双方条件等同的情况下,应照顾女方。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