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老公入室盗窃四个月了,还没有结果,怎么办

经济犯罪
2024-03-02 08:30:3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建议委托律师为您处理,以最大程度减轻处罚。
  • 你好:可以起诉解决,看证据了

  • 四个月没结果怎么办呢
    按照规定,公民在报案以后办事人员应当填写回执单交付报案人,派出所没有按规定填发回执单,可以向派出所负责人索要回执单。
    报案并不等于立案了,公安机关受理案件后,经过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且属于自己管辖的,由接受单位制作法律依据:《刑事案件立案报告书》,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予以立案。 
    对有控告人的案件,决定不予立案的,公安机关应当制作不予立案通知书,并在三日以内送达控告人。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
    第一百六十六条 公安机关对于公民扭送、报案、控告、举报或者犯罪嫌疑人自动投案的,都应当立即接受,问明情况,并制作笔录,经核对无误后,由扭送人、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自动投案人签名、捺指印。
    必要时,应当录音或者录像。
    第一百六十七条  公安机关对扭送人、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自动投案人提供的有关证据材料等应当登记,制作接受证据材料清单,并由扭送人、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自动投案人签名。
    必要时,应当拍照或者录音、录像,并妥善保管。
    第一百六十八条 公安机关接受案件时,应当制作受案登记表,并出具回执。
    第一百七十五条 公安机关接受案件后,经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且属于自己管辖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予以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具有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情形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不予立案。
    对有控告人的案件,决定不予立案的,公安机关应当制作不予立案通知书,并在三日以内送达控告人。
    扩展资料:
    立案的要求:
    一、有犯罪事实
    指客观上存在着某种危害社会的犯罪行为。
    这是立案的首要条件。有犯罪事实,包含两个方面的内容。
    1、要立案追究的,必须是依照刑法的规定构成犯罪的行为。立案应当而且只能对犯罪行为进行。如果不是犯罪的行为,就不能立案。
    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5条第1项的规定,有危害社会的违法行为,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就不应立案。
    由于立案是追究犯罪的开始,此时所说的有犯罪事实,仅是指发现有某种危害社会而又触犯刑律的犯罪行为发生。
    至于整个犯罪的过程、犯罪的具体情节、犯罪人是谁等,并不要求在立案时就全部弄清楚。这些问题应当通过立案后的侦查或审理活动来解决。
    2、要有一定的事实材料证明犯罪事实确已发生。
    包括犯罪行为已经实施、正在实施和预备犯罪。
    二、需要追究刑事责任
    指依法应当追究犯罪行为人的刑事责任。只有依法需要追究行为人刑事责任的犯罪事实,当有犯罪事实发生,并且依法需要追究行为人刑事责任时,才有必要而且应当立案。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5条的规定,虽有犯罪事实发生,但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犯罪嫌疑人死亡的;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均不追究刑事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