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涉外离婚可公告送达吗?

涉外婚姻
2024-03-03 01:12:1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可以公告送达,但公告送达需要符合一定的条件
  • 公告送达只有在被送达人下落不明,确实无法送达的才采取公告送达方式。如果判决后可以直接送达就不用公告了,如果还是无法送达就公告送达
  • 涉外离婚一般不采用公告送达,除非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没有住所的当事人不能采用国际条约中规定的方式、外交途径、委托使领馆代为送达等方式的,才能公告送达,自公告之日起满三个月,即视为送达。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七条第一款第
    一、八项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七条第一款第
    一、八项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七条第一款第
    一、八项
    人民法院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没有住所的当事人送达诉讼文书,可以采用下列方式:依照受送达人所在国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中规定的方式送达;不能用上述方式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公告之日起满三个月,即视为送达。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