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购销合同一般由哪个订立,怎么规定的

代写合同
2024-03-03 01:58:0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在订立合同书时,根据合同的性质不同,内容要求也会有所不同,如买卖合同、租赁合同、赠与合同等。整体格式可以参照以下:一、当事人双方的身份信息,如姓名、性别、电话、住址、身份证号等;二、合同双方就标的物、事项所达成的有关事宜的一致约定;三、合同标的物具体信息,如位置、大小、编号等;四、双方当事人履行合同的方式、期限;五、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违约责任及免责条件;六、合同的变更与解除、解决争议的办法;七、合同的份数;八、双方当事人的亲笔签名或者盖章,并注明年、月、日。
  • 合同订立要记载以下内容: 1、标题:双方单位名称事由,协议书三部分组成; 2、正文:条款内容; (1)协商目的; (2)协商目的责任; (3)协议的时间和期限。 3、协商目的条款和酬金(价格明确总额大写必须明确货币种类); 4、履行条款期限; 5、违反条款的责任处理; 6、落款(签署); 7、签署日期。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 购销合同一般由卖方订立。是指一方将货物的所有权或经营管理权转移给对方,对方支付价款的协议。且当事人根据交易习惯,可以以送货单、收货单、结算单、发票等证据证明购销合同事实存在。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当事人之间没有书面合同,一方以送货单、收货单、结算单、发票等主张存在买卖合同关系的,人民法院应当结合当事人之间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以及其他相关证据,对买卖合同是否成立作出认定。
    对账确认函、债权确认书等函件、凭证没有记载债权人名称,买卖合同当事人一方以此证明存在买卖合同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的除外。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