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法院执行财产保全会通知被告么

2024-03-03 08:22:0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你好,采取诉讼保全应当具备以下条件:第一, 必须是由于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有可能使判决不能执行或难以执行。第二, 采取诉讼保全的案件应当具有给付内容,比如给付一定的金钱、给付某一物品。第三, 诉讼财产保全主要根据当事人的申请而采取,但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依职权裁定采取诉讼保全措施。第四, 申请必须向受诉人民法院提出,不得向非受诉人民法院申请诉讼财产保全。
  •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五条 保全限于请求的范围,或者与本案有关的财物。 第一百零六条 财产保全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方法。人民法院保全财产后,应当立即通知被保全财产的人。   财产已被查封、冻结的,不得重复查封、冻结。 第一百零七条 财产纠纷案件,被申请人提供担保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解除保全。 第一百零八条 申请有错误的,申请人应当赔偿被申请人因保全所遭受的损失。
  • 法律分析:法院执行财产保全,不会事先通知被告或被申请人。法院根据当事人的申请进行财产保全的,其目的就是为了防止被申请人为了逃避债务而转移资产,所以法院在采取保全措施之前不会通知被申请人,但在保全财产之后,会立即通知被申请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零三条 财产保全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方法。人民法院保全财产后,应当立即通知被保全财产的人。 财产已被查封、冻结的,不得重复查封、冻结。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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