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修理工,在修理后试车过程中撞伤了人,因停在人行道上,所以判我全责,第一时间送伤者去了医院,锁骨断裂,要四万预付,我付了钱,后来找其他医生看片子,医生说不用这样做手术,即使做手术也不需要这么多钱的。现在想私了,对方说要给八万,不然走法律程序他可以要到十二万。请问这个赔偿金额合理吗?我应该赔付吗?在上班期间出的事故,公司应该承担这笔费用吗?谢谢!
医疗事故纠纷
2019-07-05 02:5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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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了,即当事人自行和解达成赔偿协议,通常“私了”省时、省力、成本低,赔付快,不但有利于纠纷的解决也有利于社会的和谐稳定,是事故当事人的首选。但是“私了”协议,不属于人民调解的性质,也不是诉讼程序中的调解,不具有民事
合同的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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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上班期间被无故辞退,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这里所称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
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按应发工资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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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