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企业是否无事可做,要求写请假条合法?

劳动合同纠纷
2024-03-04 09:34:0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因事请假的假条可以写明单位的名称;职工的姓名、岗位;请假的事由;请假的期限;本人事务的交接情况;希望单位的负责人予以批准的意思表示;以及职工的签名和日期等内容。《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二)标的;(三)数量;(四)质量;(五)价款或者报酬;(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七)违约责任;(八)解决争议的方法。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第三条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一)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
  • 按公司的请假制度处理
  • 您好,可以收集相关证据起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