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87年参加工作,于92年元月调动工作至今,我马上就要退休了,我的工龄应该怎么算

2024-03-05 08:52: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关于职工权益的问题属于劳动局管辖,劳动工龄问题一般先咨询劳动局,也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或者直接起诉解决。
  • 你好,根据法律的规定,工龄的作用主要表现在三方面,1、是职工退休的条件之一,2、决定保险福利待遇,3、是处理职工工资和工资性津贴的依据之一。
  • 退休工龄的计算方法如下:
    (1)连续计算法,也叫工龄连续计算;
    (2)合并计算法,也叫合并计算连续工龄;
    (3)工龄折算法。从事特殊工种和特殊工作环境工作的工人,连续工龄可进行折算。
    退休的条件是什么
    1、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0周岁,连续工龄满10年的;
    2、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满10年的;
    3、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满10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法律依据:《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
    第二条
    工人退休以后,每月按下列标准发给退休费,直至去世为止:
    符合第一条
    (一)、
    (二)、
    (三)项条件,抗日战争时期参加革命工作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90%发给。解放战争时期参加革命工作的,按本人标准工资80%发给。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参加革命工作,连续工龄满20年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75%发给;连续工龄满15年不满20年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70%发给;连续工龄满10年不满15年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60%发给。退休费低于25元的,按25元发给。
    符合第一条第
    (四)项条件,饮食起居需要人扶助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90%发给,还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发给一定数额的护理费,护理费标准,一般不得超过一个普通工人的工资;饮食起居不需要人扶助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80%发给。同时具备两项以上的退休条件,应当按最高的标准发给。退休费低于35元的,按35元发给。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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