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现男女双方感情破裂,有一离开老家在赣州上二年级的儿子,都不想放弃孩子抚养权,现财产有一各付10万首付的房子和车子,女人该怎么解决

2019-07-05 07:11:23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20、在离婚诉讼期间,双方均拒绝抚养子女的,可先行裁定暂由一方抚养。

    21、对拒不履行或妨害他人履行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中有关子女抚养义务的当事人或者其他人,人民法院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二条的规定采取强制措施,本着有利于子女教育成长的原则确定,一般两岁以下的子女由母亲抚养,两岁以上就要综合分析双方情况(经济情况、工作收入、家庭成员情况、住房情况、性格习惯等等)。
  • 如果一方有婚外情孩子抚养权

    这跟谁外遇没有直接的关系 法院判决小孩抚养权归谁一般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
    1. 有利于孩子身心健康 这个是基本原则,但是很抽象,无法让当事人判断,从不同的角度不同的人有不同的理解。总的来说就是哪一方带小孩更有利就判决给谁,比如:尽量维持现状,如果小孩出生后一直生活在上海,法院不会说判决给在甘肃的,即使母亲是甘肃的。二是谁的收入高、财力多,小孩从小由谁抚养等等。
    2. 哺乳期2岁以内的子女一般归女方抚养在哺乳期内,2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归女方抚养。离婚后,哺乳期间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
  • 孩子抚养权归属
    一、两周岁以下孩子一般归女方抚养。
    二、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十周岁以上的孩子应当征求其意见选择与谁一起生活的!你可收集你方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因素,起诉争取孩子的抚养权。

  • 1、关于孩子的抚养及抚养费
      对于孩子抚养问题,要从有利于孩子成长的角度出发,仔细确认双方的情况后判决,但哺乳期间的孩子一般判给女方抚养,如果不是哺乳期,就要看那方更适合小孩成长并征求小孩本人的意见。不抚养小孩的一方在孩子18岁以前应当每月支付抚养费,抚养费的标准一般是年收入的20—30%之间。如果在今后的抚养期内,一方不适合抚养小孩,另一方可以到法院重新起诉,要求变更小孩抚养权。
      
    2、关于共同财产的分割
      婚姻存续期间一方取得的财产均属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和债务归夫妻共同所有和负担,一般是一人一半 。如果一方有过错,分割财产是可以少分或者不分,具体份额由法院裁定。一般情况,结婚后婚前彩礼作为共同财产处理,不能要求退还,如果没有结婚,可以要求对方退还彩礼。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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