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跟老公感情不和,老公有暴力倾向,分居一年多了,儿子5岁,一直是我爸妈带,所有开销也在我家,老公说,离婚孩子可以给我,但以后扶养费一分没有,我不同意,所以一直拖着没离婚,我想知道,我该怎么做才能尽快离婚获得孩子的扶养权????他说离婚后扶养费一分没有,以后也不来往,老了也不用孩子扶养,但口说无凭,现在孩子未成年,怎样才能断绝他们的亲子关系

离婚
2019-07-05 07:21:27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没登记结婚,就不存在法律上认可的婚姻关系,所以在法律上不叫离婚,而称为“解除非法同居关系”。
    尽管不叫离婚,但仍然有可能存在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问题。
    1、子女抚养
    虽然没有结婚,但所生子女享有婚生子女一样的权利和义务。解除非法同居关系的双方可以先协商,协商不成,可以起诉到法院解决。法院在处理时参照婚生子女抚养关系的相关规定来确定有谁抚养和抚养费问题。
    2、财产问题。由于没结婚,所以形成的财产不叫“夫妻共同财产”,而是视为合伙性质的共有财产,一般也是可以先协商,协商不成可诉至法院。法院在处理时,一般是根据对形成财产的贡献大小进行分割。
  • 不养孩子可能构成遗弃罪:《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 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亲生活夫妻离婚后,对两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首先应由父母双方协议决定。如果当事人双方因子女抚养问题达不成协议时,法院应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根据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原则妥善地作出裁决。但应注意以下问题: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亲和母亲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 夫妻俩离婚时既然有协议住房归子女所有,就可以有离婚的双方一起持有身份证,户口本,离婚证,离婚协议,孩子出生医学证明,住房的房产证,契税证明,土地证,到住房所属房管部门申请办理住房过户手续,重新办理只有子女一方名字房产证。  《房屋登记办法》规定:  第十三条  共有房屋,应当由共有人共同申请登记。  共有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可以由相关的共有人申请,但因共有性质或者共有人份额变更申请房屋登记的,应当由共有人共同申请。  第十四条  未成年人的房屋,应当由其监护人代为申请登记。监护人代为申请未成年人房屋登记的,应当提交证明监护人身份的材料;因处分未成年人房屋申请登记的,还应当提供为未成年人利益的书面保证。  第三十二条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应当在有关法律文件生效或者事实发生后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  
    (一)买卖;  
    (二)互换;  
    (三)赠与;  
    (四)继承、受遗赠。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