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在看守所判无期徒刑的时间如何计算?

刑事辩护
2024-03-06 23:44:0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判无期徒刑在看守所的时间计算方式为:从判决生效之日起计算,没有减刑假释情形的,不需要计算结束时间。有减刑假释情形的,判决生效以前先行羁押的时间不予折抵。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规定》第二十三条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假释时,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的时间,应当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假释时,刑法中关于实际执行刑期不得少于十三年的时间,应当从判决生效之日起计算。判决生效以前先行羁押的时间不予折抵。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罪犯减为无期徒刑或者有期徒刑后,实际执行十五年以上,方可假释,该实际执行时间应当从死刑缓期执行期满之日起计算。死刑缓期执行期间不包括在内,判决确定以前先行羁押的时间不予折抵。
  • 死缓两年后转无期徒刑,需要计算
  • 自判决生效之日开始计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