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判决书可以给车过户吗,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2024-03-07 01:31:2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判决书下来车辆可以过户。当事人可持生效的判决书,身份证,到法院执行庭,申请法院给车管所开具协助执行公函。然后当事人持以上证明,证件,到车辆登记的车管所,申请单方过户该机动车。
    车辆过户需带什么资料
    1、车辆行驶证;
    2、机动车登记证书;
    3、机动车登记副表;
    4、车辆购置附加税证;
    5、买卖双方的身份证、户口簿,如果是外地户口,需要携带暂住证,买方的暂住证需要满一年。法律依据:《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二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办理变更登记:
    (一)改变机动车的品牌、型号和发动机型号的,但经国务院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许可选装的发动机除外;
    (二)改变已登记的机动车外形和有关技术参数的,但法律、法规和国家强制性标准另有规定的除外;
    (三)属于第十五条第一项、第七项、第八项、第九项规定情形的。
    距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要求使用年限一年以内的机动车,不予办理第十六条第五项、第六项规定的变更事项。
    第二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在不影响安全和识别号牌的情况下,机动车所有人不需要办理变更登记:
    (一)增加机动车车内装饰;
    (二)小型、微型载客汽车加装出入口踏步件;
    (三)货运机动车加装防风罩、水箱、工具箱、备胎架等。
    属于第一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变更事项的,加装的部件不得超出车辆宽度。
  • 拿法院判决书车可以过户。可以凭法院判决书,到车管所申请办理车辆过户或者人民检察院、行政执法部门出具的未得到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或者行驶证的证明。车辆管理所应当公告原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或者行驶证作废,并在办理转移登记的同时,补发机动车登记证书。
    法院强制执行过户车程序是怎样的
    1、带法院解封委托书,车务手续,买卖双方有效证件到所属车管所办理过户;
    2、人民法院的裁判文书具有设立、变更物权的效力。因此可以持人民法院的判决到当地车管所办理车辆过户登记手续;
    3、如果车管所、被执行人不配合,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法院会给车管所发协助执行函,将车辆过户到名下。
    单位则需要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原件及公章、法院判决书,如果原车主拒不在法律依据:《机动车变更、过户、改装、停驶、复驶、报废审批申请表》上签字或盖章以及车管所不配合,新车主可以到判决的人民法院申请出具《协助执行通知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一条【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一条
    在执行中,需要办理有关财产权证照转移手续的,人民法院可以向有关单位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
  • 法律分析:可以在起诉状的诉讼请求写明: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协助办理车辆过户手续。如果法院判决生效,再申请强制执行。如果对方仍然不予协助办理,法院会下达裁定书,并向车管所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车管所就会给办理车辆过户手续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十七条 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但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十八条 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
    (一)重大涉外案件;
    (二)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三)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
    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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