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租房子,因为个人问题,签了合同就租不出去了。房子的主人还没有装修好,我还没有搬进来,钥匙也没有给我。我只是签了租赁合同,交了半年的租金和一个月的押金。如果我现在退租,我还能拿回我的租金吗?房子主要扣除我支付的全部资金的一半。合理吗?

房屋租赁
2024-03-07 08:12:1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合同里如果约定了可以退租的事项,按租房合同约定办理,如果没有约定,就应当履行合同。可以与房东协商处理。签了合同就应该履行合同义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属于违约,否则一般来说会承担一定的提前退租的成本。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一条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租金。对支付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租赁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间届满时支付;租赁期间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间届满时支付。
  • 可以用约定说清楚
  • 你好,建议,搜集证据起诉解决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