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患者有哪些权利

保险赔偿
2024-03-07 10:4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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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患者有以下几种权利:
    1、基本医疗权;
    2、疾病认知权;
    3、知情同意权,患者有权要求治疗,也有权拒绝一些诊治手段和人体实验或者试验性治疗,不管是否有益于患者;
    4、保护隐私权;
    5、免除一定社会责任权;
    6、要求赔偿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九条
    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需要实施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医务人员应当及时向患者具体说明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等情况,并取得其明确同意;不能或者不宜向患者说明的,应当向患者的近亲属说明,并取得其明确同意。
    医务人员未尽到前款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 一、患者的合法权益是指患者在患病就医期间所拥有的且能够行使的权利和应该享受的利益。医务人员应当尊重和维护患者的合法权益。
    二、医务人员应依法维护患者最基本的权益即有权获得适宜的医疗诊治。
    (一)享受平等医疗权
    (二)享受安全有效的诊治
    (三)享有知情权
    (四)选择权。
  • 患者至少应享有的权利有:
    1、基本医疗权。
    2、疾病认知权。医生在不损害患者利益和不影响治疗效果的前提下,应提供有关疾病信息。
    3、知情同意权。患者有权要求治疗,也有权拒绝一些诊治手段和人体实验或试验性治疗,不管是否有益于患者。
    4、保护隐私权。患者有权要求医生为自己生理的、心理的及其他隐私保密。
    5、免除一定社会责任权。
    6、要求赔偿权。因医生过失行为导致的医疗差错、事故,患者及其家属有权提出经济补偿要求。法律依据:《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
    第三十六条专家鉴定组应当综合分析医疗过失行为在导致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中的作用、患者原有疾病状况等因素,判定医疗过失行为的责任程度。医疗事故中医疗过失行为责任程度分为:
    (一)完全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完全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
    (二)主要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其他因素起次要作用。
    (三)次要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由其他因素造成,医疗过失行为起次要作用。
    (四)轻微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绝大部分由其他因素造成,医疗过失行为起轻微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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