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建筑工程施工验收规范是怎样的

拖欠工程款
2024-03-07 11:06:0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建筑工程验收程序如下:
    1、工程竣工后,施工单位向施工单位提交工程竣工报告,申请工程竣工验收,监理监理工程,工程竣工报告必须由总监理工程师签署;
    2、建设单位收到工程竣工报告后,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有关方面的专家组成验收小组,制定验收计划;
    3、建设单位应当在工程竣工验收前7个工作日通知负责监督工程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验收时间、地点和验收组名单;
    4、建设单位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当参与工程竣工验收的施工、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各方不能达成一致意见时,应协商提出解决方案,并在意见一致后重新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应及时提交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5、建设单位应当自工程竣工验收之日起15日内,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九十九条
    建设工程竣工后,发包人应当根据施工图纸及说明书、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及时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发包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价款,并接收该建设工程。
    建设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 验收建筑工程的程序是: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竣工报告,申请工程竣工验收;工程竣工报告要经总监理工程师签署意见;然后建设单位组织各方参建人员进行验收,质量合格的验收结束,填写验收报告。法律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六条
    建设单位收到建设工程竣工报告后,应当组织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完成建设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二)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
    (三)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
    (四)有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
    (五)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保修书。
    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方可交付使用。
  •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完成建设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二)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
    (三)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
    (四)有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
    (五)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保修书。
    法律规定,建设单位收到建设工程竣工报告后,应当组织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
    验收符合以上条件的,方可交付使用。法律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六条,建设单位收到建设工程竣工报告后,应当组织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完成建设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二)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
    (三)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
    (四)有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
    (五)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保修书。
    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方可交付使用。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