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交通事故怎么分类?

交通事故赔偿
2024-03-07 12:02:3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道路交通事故分类标准:
    (一)轻微事故,是指一次造成轻伤1至2人,或者财产损失机动车事故不足1000元;
    (二)一般事故,是指一次造成重伤1至2人,或者轻伤3人以上;
    (三)重大事故,是指一次造成死亡1至2人,或者重伤3人以上10人以下等。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 一、道路交通事故分类标准是什么
    1、道路交通事故分类标准是:
    (1)轻微事故,是指一次造成轻伤1至2人,或者财产损失机动车事故不足1000元,非机动车事故不足200元的事故;
    (2)一般事故,是指一次造成重伤1至2人,或者轻伤3人以上,或者财产损失不足3万元的事故;
    (3)重大事故,是指一次造成死亡1至2人,或者重伤3人以上10人以下,或者财产损失3万元以上不足6万元的事故;
    (4)特大事故,是指一次造成死亡3人以上,或者重伤11人以上,或者死亡1人,同时重伤8人以上,或者死亡2人,同时重伤5人以上,或者财产损失6万元以上的事故。
    2、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三条
    道路交通事故分为财产损失事故、伤人事故和死亡事故。财产损失事故是指造成财产损失,尚未造成人员伤亡的道路交通事故。
    伤人事故是指造成人员受伤,尚未造成人员死亡的道路交通事故。
    死亡事故是指造成人员死亡的道路交通事故。
    二、交通事故责任怎么划分责任
    1、生交通事故后,依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2、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3、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4、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5、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 对交通事故的分类,具体可分为轻微事故、一般事故、重大事故、特大事故四种,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
    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