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企业股权转让所需文件资料有:
1、公司股权转让变更登记申请书以及及主管部门批复;
2、新股东关于申请材料的承诺书;
3、股权转让合同书或股权转让协议书;
4、出让方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或股东会决议或董事会决议;
5、公司新股东会决议;
6、新、老股东的身份证复印件;
7、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
《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的强制执行程序转让股东的股权时,应当通知公司及全体股东,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
其他股东自人民法院通知之日起满二十日不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二条
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的强制执行程序转让股东的股权时,应当通知公司及全体股东,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其他股东自人民法院通知之日起满二十日不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