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涉外婚姻家庭关系的法律适用原则是什么

起诉离婚
2024-03-07 13:5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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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涉外婚姻家庭关系的法律适用原则具体如下:
    1、涉及夫妻人身关系的纠纷,适用共同经常居所地法律;没有共同经常居所地的,适用共同国籍国法律;
    2、父母子女人身、财产关系,适用共同经常居所地法律;没有共同经常居所地的,适用一方当事人经常居所地法律或者国籍国法律中有利于保护弱者权益的法律。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二十一条
    结婚条件,适用当事人共同经常居所地法律;没有共同经常居所地的,适用共同国籍国法律;没有共同国籍,在一方当事人经常居所地或者国籍国缔结婚姻的,适用婚姻缔结地法律。
    第二十三条
    夫妻人身关系,适用共同经常居所地法律;没有共同经常居所地的,适用共同国籍国法律。
  • 涉外婚姻关系的法律的适用办法:
    1、结婚的条件以及相关手续,根据当事人共同经常居所地、共同国籍国、婚姻缔结地法律确认;
    2、诉讼离婚,适用法院地法律;
    3、其他适用办法。法律依据:《涉外民事法律关系适用法》第二十一条
    结婚条件,适用当事人共同经常居所地法律;没有共同经常居所地的,适用共同国籍国法律;没有共同国籍,在一方当事人经常居所地或者国籍国缔结婚姻的,适用婚姻缔结地法律。
    第二十二条
    结婚手续,符合婚姻缔结地法律、一方当事人经常居所地法律或者国籍国法律的,均为有效。
    第二十六条
    协议离婚,当事人可以协议选择适用一方当事人经常居所地法律或者国籍国法律。当事人没有选择的,适用共同经常居所地法律;没有共同经常居所地的,适用共同国籍国法律;没有共同国籍的,适用办理离婚手续机构所在地法律。
    第二十七条
    诉讼离婚,适用法院地法律。
  • 涉外婚姻家庭关系的法律适用原则是:夫妻人身关系,适用共同经常居所地法律;没有共同经常居所地的,适用共同国籍国法律;父母子女人身、财产关系,适用共同经常居所地法律;没有共同经常居所地的,适用一方当事人经常居所地法律或者国籍国法律中有利于保护弱者权益的法律。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二十一条
    结婚条件,适用当事人共同经常居所地法律;没有共同经常居所地的,适用共同国籍国法律;没有共同国籍,在一方当事人经常居所地或者国籍国缔结婚姻的,适用婚姻缔结地法律。
    第二十三条
    夫妻人身关系,适用共同经常居所地法律;没有共同经常居所地的,适用共同国籍国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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