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商标侵权行为应该怎样处理

商标
2024-03-07 15:14:0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商标侵权行为的处理:
    1、对于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依据《商标法》第五十三条、《商标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三条规定,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可以责令停止侵权、处以罚款。
    2、商标权遭受侵害的,被侵权人可以要求侵权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赔偿损失。
    3、就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进行调解。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三条
    违反本法第十四条第五款规定的,由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十万元罚款。
    第六十三条
    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实际损失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权利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参照该商标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
  • 商标侵权行为的处理方式包括当事人请求或法院判决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处理,作出的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罚款的行政处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
    有本法第五十七条所列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之一,引起纠纷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请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时,认定侵权行为成立的,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没收、销毁侵权商品和主要用于制造侵权商品、伪造注册商标标识的工具,违法经营额五万元以上的,可以处违法经营额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经营额或者违法经营额不足五万元的,可以处二十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六十一条
    对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有权依法查处;涉嫌犯罪的,应当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 对于商标侵权行为的处理是:由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可以请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处理,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关系人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
    有本法第五十七条所列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之一,引起纠纷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请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时,认定侵权行为成立的,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没收、销毁侵权商品和主要用于制造侵权商品、伪造注册商标标识的工具,违法经营额五万元以上的,可以处违法经营额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经营额或者违法经营额不足五万元的,可以处二十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对五年内实施两次以上商标侵权行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应当从重处罚。销售不知道是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能证明该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并说明提供者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销售。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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