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如果房产是公婆名下离婚怎样判?,法律的规定是什么

离婚房产分割
2024-03-08 07:12:0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房产是公婆名下离婚时一般不分割,即该房产依法归属公婆个人所有或者公婆共同所有,不需要判决。但如该房屋系公婆明确表示赠与夫妻双方的财产,或实际属于夫妻出资购买的房产,则在离婚时,共同出资的部分,可以按照夫妻共同财产予以分割。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房产是公婆名下离婚依法归属公婆个人所有或者公婆共同所有,不需要判决;除非是公婆明确表示赠与夫妻双方的财产,在离婚时才可以按照夫妻共同财产予以分割。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房产是公婆名下的,如果房款是夫妻双方支付的,那房子是属于公婆的,但是出资款可以主张债权要回来。民法典规定,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七十九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用夫妻共同财产出资购买以一方父母名义参加房改的房屋,登记在一方父母名下,离婚时另一方主张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对该房屋进行分割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购买该房屋时的出资,可以作为债权处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