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一般缓刑人员能减刑吗?

减刑
2024-03-08 09:18:0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缓刑人员可以减刑,对判处缓刑的犯罪分子,符合减刑条件,即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或有立功表现的,都是可以减刑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 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下列期限:
    (一)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
    (二)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三年;
    (三)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限制减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五年,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年。
  • 被判处缓刑后一般是不能减刑的。但被判处缓刑的罪犯如果在缓刑考验期限内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予以减刑,并且能够依法缩减该犯罪分子的缓刑考验期限。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规定》第十三条
    判处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宣告缓刑的罪犯,一般不适用减刑。 前款规定的罪犯在缓刑考验期限内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参照刑法第七十八条的规定,予以减刑,同时应依法缩减其缓刑考验期限。
    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不能少于二个月,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不能少于一年。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规定》第十四条
    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罪犯在刑罚执行期间又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自新罪判决确定之日起二年内一般不予减刑;新罪被判处无期徒刑的,自新罪判决确定之日起三年内一般不予减刑。
  • 缓刑期间如果符合减刑的条件能够申请减刑。减刑的条件是:
    1、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
    2、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又或者是有重大立功表现的。
    《刑法》第七十八条法律依据:《刑法》第七十八条
    《刑法》第七十八条
    减刑条件与限度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