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离婚财产转移时间如何计算?

离婚财产分割
2024-03-08 09:46:0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离婚财产转移时间认定并无明确规定,婚姻法只规定离婚时夫妻不能转移财产。但在何时才算转移离婚财产并无明确规定。这种认定应当由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当事人的意图具体分析。法律依据:根据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
    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 一、离婚前转移财产可以从什么时候算?
    1、离婚前转移财产可以从双方结婚登记开始到离婚时算起。在这个期间进行财产的转移就算,但是也不是所有的财产转移,都会被认定为恶意转移财产。对于转移财产的界定,具体还要由司法机关进行判定,还要个人进行举证证明。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二、离婚前财产转移如何认定?
    离婚前转移财产的认定要从以下两个方面来把握。
    (1)第一是时间上,一般认为离婚的时候是指的离婚诉讼期间,或者是在离婚诉讼之前,将夫妻共同财产进行转移的行为;
    (2)第二是在具体的行为上体现为转移,隐藏,变卖夫妻共同的财产。
    比如说将登记在夫妻共同名下的房屋私自进行变卖,套取现金,比如说使用夫妻共同财产来匿名购买珠宝,奢侈品等,比如将财产私自转让给第三人,尤其是转让给自己的亲属朋友的。
  • 法律分析:我国没有法律规定离婚前转移财产的期限,只要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转移的财产,发现该行为后都可以起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
    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
    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