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企业所得税计税依据是什么

个人税收筹划
2024-03-08 10:01:2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企业所得税的计税依据是应纳税所得额。应纳税所得额不等同于收入
    应纳税所得额是在企业税前会计利润(即利润总额)【而非税后】的基础上调整确定的,计算公式为:
    1.直接法
    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准予扣除项目金额-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
    2.间接法
    应纳税所得额=会计利润+纳税调整增加额-纳税调整减少额
    所得税费用的账务处理:
    企业应根据会计准则的规定,计算确定的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之和,即为应从当期利润总额中扣除的所得税费用,通过“所得税费用”科目核算。
    所得税费用=当期所得税+递延所得税
    递延所得税=(递延所得税负债期末余额-递延所得税负债期初余额)-(递延所得税资产期末余额-递延所得税资产期初余额)
  • 企业所得税计算方法是:居民企业所得税的税率为25%,非居民企业所得税的税率为25%或20%,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结转以后三年内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法律依据:《企业所得税法》第三条
    居民企业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应当就其所设机构、场所取得的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以及发生在中国境外但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第四条
    企业所得税的税率为25%。
    非居民企业取得本法第三条第三款规定的所得,适用税率为20%。
    第八条
    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第九条
    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结转以后三年内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 企业所得税的含义是:一般对企业的各项收入所得征收的税,即可称为企业所得税。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是,用企业当年的收入总额,减去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及弥补以前亏损的金额。
    企业所得税的税率一般是25%。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四条
    企业所得税的税率为25%。非居民企业取得本法第三条第三款规定的所得,适用税率为20%。
    第五条
    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第六条
    企业以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收入,为收入总额。包括:
    (一)销售货物收入;
    (二)提供劳务收入;
    (三)转让财产收入;
    (四)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五)利息收入;
    (六)租金收入;
    (七)特许权使用费收入;
    (八)接受捐赠收入;
    (九)其他收入。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