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律师您好!本人之前与人买了一套商品房,应车续问题不能过户,只做了房产公证。现卖方出现经济纠纷,法院能强制拍卖我的房子吗。

2019-07-05 11:57:2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取得法院强制拍卖的房子相关材料,现场竞买成功后,买受人应立即支付成交价一定比例的款项作为定金,并在拍卖行协助下与委托人签订拍卖房地产转让合同书。买受人再支付全部价款后,凭转让合同书和相关证明文件到房地产登记机关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取得房地产权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二十九条规定:动产拍卖成交或者抵债后,其所有权自该动产交付时起转移给买受人或者承受人。不动产、有登记的特定动产或者其他财产权拍卖成交或者抵债后,该不动产、特定动产的所有权、其他财产权自拍卖成交或者抵债裁定送达买受人或者承受人时起转移。
  • 第一,房屋属于不动产,以房屋的产权登记证书上登记的人为权利人,您在购买了对方的房屋后应该及时进行过户,否则房屋仍然登记在对方名下,从法律上来说就是对方的财产。第二,既然房屋依然登记在对方名下,那么就是对方的财产,您没有及时办理过户的,自己存在过失。
    对方的债权人基于对房管部门房屋产权证书登记的信任要求执行对方名下的房产,是合法的,法院的执行也没有问题,问题的根源在于您没有及时过户。第三,现在房屋被执行,已经成为他人的财产,您想要获得房屋已经实际不可能了。
    但是您和对方如果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的,合同仍然是有效的,对方现在不能办理过户登记,构成违约,您可以要求房屋的出卖人承担违约责任,赔偿您的损失。
  • 经济纠纷,又称经济争议,是指平等主体之间发生的,以经济权利义务为内容的社会纠纷。经济纠纷有两大类:一是经济合同纠纷。如买卖合同纠纷,借款合同纠纷,承揽合同纠纷,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技术合同纠纷等;一是经济侵权纠纷。如知识产权(如专利权、商标权)侵权纠纷、所有权侵权纠纷、经营权侵权纠纷等。在市场经济中,合同是平等的市场主体间确立交易关系,共同实施交易行为,追求和实现经济目的的法定和普遍的形式,因此,合同纠纷是经济纠纷的主要部分。  经济纠纷的成因  产生经济纠纷的原因很多,既有主观原因,也有客观原因。结合我国经济活动的情况,产生经济纠纷主要有以下几种原因:  
    1、进行经济活动的依据不规范。市场主体在进行经济活动时,其依据不规范是引起经济纠纷的主要原因。君子合同随处可见,导致经济合同履行过程无章可循,从而产生纠纷;  
    2、在进行经济活动中,不严守规则,有些经济法律关系主体不严格依法办事,根据自己的利益,故意不履行合同或订立假合同,因而产生纠纷;  
    3、有关部门的行政干预,而导致经济纠纷。  经济纠纷的特点  
    1、纠纷主体的特定化;  
    2、纠纷内容的多样化;  
    3、纠纷所属范畴民事化;  
    4、解决方式多样化。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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