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个人所得税怎么选择申报方式

个人税收筹划
2024-03-08 12:48:0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个人所得税选择申报的方式如下:一般情况下,纳税人可采取数据电文、邮寄等方式申报,也可以直接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或者采取符合主管税务机关规定的其他方式申报。纳税人还可以委托有税务代理资质的中介机构或者他人代为办理纳税申报。法律依据:个人所得税选择申报的方式如下:一般情况下,纳税人可采取数据电文、邮寄等方式申报,也可以直接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或者采取符合主管税务机关规定的其他方式申报。纳税人还可以委托有税务代理资质的中介机构或者他人代为办理纳税申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五条
    纳税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确定的申报期限、申报内容如实办理纳税申报,报送纳税申报表、财务会计报表以及税务机关根据实际需要要求纳税人报送的其他纳税资料。
    扣缴义务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确定的申报期限、申报内容如实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以及税务机关根据实际需要要求扣缴义务人报送的其他有关资料。
    第二十六条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可以直接到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或者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也可以按照规定采取邮寄、数据电文或者其他方式办理上述申报、报送事项。
  • 个人所得税的申报方式:本人直接申报纳税;委托他人申报纳税;邮寄申报;其他。纳税申报时一般只需填写个人的相关基础信息、各项所得的年所得额、应纳税额、已缴(扣)税额、抵免税额、应补(退)税额。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十一条第一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十一条第一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十一条第一款
    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预扣预缴税款;需要办理汇算清缴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内办理汇算清缴。预扣预缴办法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制定。
  • 个人所得税的申报方式可以选择自行申报,或者由扣缴义务人代为申报。例如个人取得综合所得时,如果有扣缴义务人的,可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预扣预缴税款,并在次年及时依法办理汇算清缴。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十一条
    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预扣预缴税款;需要办理汇算清缴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内办理汇算清缴。预扣预缴办法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制定。
    第十二条
    纳税人取得经营所得,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月度或者季度终了后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并预缴税款;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三十一日前办理汇算清缴。
    纳税人取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按月或者按次计算个人所得税,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代扣代缴税款。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