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要打个工伤的官司,怎么处理

工伤索赔
2024-03-08 12:52:0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工伤打官司要准备当事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工商企业档案登记资料、工伤鉴定证明。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停工、工资鉴定证明。以及门诊病历、诊断证明、医疗费用凭证、工资明细表。如果当事人有社保的,还需提交工伤保险待遇审核表。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六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因故意犯罪;醉酒导致伤亡的;自残或者自杀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六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1、因故意犯罪;
    2、醉酒导致伤亡的;
    3、自残或者自杀的。
  • 按照《社会保险法》的规定,工伤赔偿的主要赔偿项目如下:《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因工伤发生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的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第三十九条规定,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
    (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九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
    (一) 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二) 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三) 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 受工伤的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行政诉讼的同时附带民事诉讼的必要性包括:符合审判经济原则;避免作出相互矛盾的判决;有利于节约审判资源等。《民事诉讼法》规定,民事诉讼当事人有平等的诉讼权利。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保障和便利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对当事人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条
    民事案件的审判权由人民法院行使。
    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对民事案件独立进行审判,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第七条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必须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
    第八条
    民事诉讼当事人有平等的诉讼权利。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保障和便利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对当事人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
    第九条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根据自愿和合法的原则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