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离婚证本人不在能办吗,具体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协议离婚
2024-03-08 13:46: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办离婚证本人不去不可以。法律规定,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也就是说离婚登记必须双方亲自到场,不得办理离婚登记。也就是说离婚登记必须双方亲自到场,不得委托他人办理。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 办离婚证本人不去不可以。办理离婚登记必须离婚双方当事人到场才可以办理。因为离婚登记是有关于身份的,不能进行委托,双方应当持户口证明、居民身份证、所在单位、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出具的介绍信、离婚协议书和结婚证,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法律依据:2021年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六十一条
    民事主体可以通过代理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依照法律规定、当事人约定或者民事法律行为的性质,应当由本人亲自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不得代理。
    《婚姻登记条例》 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 办离婚证的,本人不可以不去的。因为办理离婚登记必须离婚双方当事人到场才可以办理。因为离婚登记是有关于身份的,不能进行委托,双方应当持户口证明、居民身份证、所在单位、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出具的介绍信、离婚协议书和结婚证,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法律依据:办离婚证的,本人不可以不去的。因为办理离婚登记必须离婚双方当事人到场才可以办理。因为离婚登记是有关于身份的,不能进行委托,双方应当持户口证明、居民身份证、所在单位、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出具的介绍信、离婚协议书和结婚证,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六十一条
    民事主体可以通过代理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依照法律规定、当事人约定或者民事法律行为的性质,应当由本人亲自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不得代理。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