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请问一下,在什么情况下适用驱逐出境

移民留学
2024-03-08 13:52:0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关于驱逐出境的适用问题有:
    1、驱逐出境适用的对象是不具有中国国籍的外国人;
    2、对犯罪情节比较轻的外国人可以单独判处驱逐出境;
    3、对犯罪性质比较严重、判处了主刑或者其他附加刑的外国人,可在主刑执行完毕后适用驱逐出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四条
    附加刑的种类如下:
    (一)罚金;
    (二)剥夺政治权利;
    (三)没收财产。
    附加刑也可以独立适用。
    第三十五条
    对于犯罪的外国人,可以独立适用或者附加适用驱逐出境。
    第十四条
    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
    故意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 一、适用驱逐出境的情况有哪些
    1、适用驱逐出境的情况如下:
    (1)一般对于犯罪的外国人,可以独立适用或者附加适用驱逐出境;
    (2)驱逐出境只适用于不具有中国国籍的,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的外国公民和无国籍公民。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五条
    【驱逐出境】对于犯罪的外国人,可以独立适用或者附加适用驱逐出境。
    二、驱逐出境怎么执行
    驱逐出境的执行如下:
    1、对被驱逐出境的外国人持有的准予在我国居留的证件,一律收缴。
    对被驱逐出境的外国人,执行机关必须查验其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替代护照的身份证件,以及过境国家或者地区的有效签证;
    2、被驱逐出境的外国人的机票、车票、船票的费用由本人负担。
    本人负担不了的,也不属于按协议由我国单位提供旅费的,须由其本国使、领馆负责解决。对使、领馆拒绝承担费用的或者在华无使、领馆的,由我国政府承担;
    3、负责具体执行的公安机关,应当按确定的期限立即执行;
    4、对被驱逐出境的外国人,其出境的口岸应事先确定,就近安排。
    执行机关应当事先与出境口岸公安机关和边防检查站联系,通报被强制出境的人员的情况,抵达口岸时间、交通工具班次、出境乘用的航班号、车次、时间,以及其他与协助执行有关的事项。
    出境口岸公安机关和边防检查站应当协助安排有关出境事项;
    5、执行人员要监督被驱逐出境的外国人登上交通工具并离境后方可离开。从边境通道出境的,要监督其离开我国国境后方可离开。
  • 驱逐出境的适用主体应当是在我国犯罪的外国人,适用方式是单独适用或者附加适用,可以先由执行机关查验被执行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替代护照的身份证件等证照;然后收缴允许其在我国居留的证件;再由其本人或者本国的使、领馆负责其机票、车票等费用,最后将其送出境外。法律依据: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五条
    对于犯罪的外国人,可以独立适用或者附加适用驱逐出境。
    第三十六条
    由于犯罪行为而使被害人遭受经济损失的,对犯罪分子除依法给予刑事处罚外,并应根据情况判处赔偿经济损失。
    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犯罪分子,同时被判处罚金,其财产不足以全部支付的,或者被判处没收财产的,应当先承担对被害人的民事赔偿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