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什么标准下操纵证券、期货市场罪才立案?

期货纠纷
2024-03-08 14:34: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达到下列标准操纵证券、期货市场罪才立案:行为人单独或者合谋,持有或者实际控制证券的流通股份数达到该证券的实际流通股份总量百分之三十以上,且在该证券连续二十个交易日内联合或者连续买卖股份数累计达到该证券同期总成交量百分之三十以上的,构成操纵证券、期货市场罪,应当立案追诉。法律依据:《刑法》第一百八十二条
    单独或者合谋,集中资金优势、持股或者持仓优势或者利用信息优势联合或者连续买卖,操纵证券、期货交易价格或者证券、期货交易量的,操纵证券、期货市场,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 法律分析:操纵证券、期货市场罪的立案条件如下:
    1、非法获利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
    2、致使交易价格和交易量异常波动的;
    3、以暴力、胁迫手段强迫他人操纵交易价格的;
    4、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因操纵证券、期货交易价格,受过行政处罚二次以上,又操纵证券、期货交易价格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八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操纵证券、期货市场,影响证券、期货交易价格或者证券、期货交易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单独或者合谋,集中资金优势、持股或者持仓优势或者利用信息优势联合或者连续买卖的;
    (二)与他人串通,以事先约定的时间、价格和方式相互进行证券、期货交易的;
    (三)在自己实际控制的帐户之间进行证券交易,或者以自己为交易对象,自买自卖期货合约的;
    (四)不以成交为目的,频繁或者大量申报买入、卖出证券、期货合约并撤销申报的;
    (五)利用虚假或者不确定的重大信息,诱导投资者进行证券、期货交易的;
    (六)对证券、证券发行人、期货交易标的公开作出评价、预测或者投资建议,同时进行反向证券交易或者相关期货交易的;
    (七)以其他方法操纵证券、期货市场的。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 操纵期货市场罪的立案标准为:
    1、单独或者合谋,集中资金优势、持股或者持仓优势或者利用信息优势联合或者连续买卖的;
    2、与他人串通,以事先约定的时间、价格和方式相互进行证券、期货交易的;
    3、在自己实际控制的帐户之间进行证券交易,或者以自己为交易对象,自买自卖期货合约的等。法律依据:《刑法》第一百八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操纵证券、期货市场,影响证券、期货交易价格或者证券、期货交易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单独或者合谋,集中资金优势、持股或者持仓优势或者利用信息优势联合或者连续买卖的;
    (二)与他人串通,以事先约定的时间、价格和方式相互进行证券、期货交易的;
    (三)在自己实际控制的帐户之间进行证券交易,或者以自己为交易对象,自买自卖期货合约的;
    (四)不以成交为目的,频繁或者大量申报买入、卖出证券、期货合约并撤销申报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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