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跟人在网上发生了矛盾 想见面好好谈谈的 但是对面一见面就开始砍 我有缓刑 我还是砍他了 现在我和对面都重伤 我们都没报警但是医院却报警了 这种情况我会被撤销缓刑吗 我会被判刑吗有缓刑 我还是砍他了 现在我和对面都重伤 我们都没报警但是医院却报警了 这种情况我会被撤销缓刑吗 我会被判刑吗?我跟人在网上发生了矛盾 想见面好好谈谈的 但是对面一见面就开始砍 我有缓刑 我还是砍他了 现在我和对面都重伤 我们都没报警但是医院却报警了 这种情况我会被撤销缓刑吗 我会被判刑吗?麻烦谢谢请回复我一下万分感激

刑事辩护
2019-07-05 12:52:57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按照刑法的规定,使用缓刑的前提必须是判处三年以下(包含三年)有期徒刑并符合情节较轻、有悔罪表现、没有再犯罪危险、不会造成重大不良影响等条件。但是估计刑法234条故意伤害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以及最高人民法院《人民法院量刑指导意见(试行)》“故意伤害致一人重伤的,可以在三年至四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的两个规定,基本重伤二级都会在三年以上来进行量刑处罚,除非法院以最低量刑幅度判处三年有期徒刑,最终才能符合使用缓刑的前提条件。司法依据:《刑法》第七十二条 【适用条件】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人民法院量刑指导意见(试行)》
    (二)故意伤害罪  
    1、构成故意伤害罪的,可以根据下列不同情形在相应的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1)故意伤害致一人轻伤的,可以在六个月至一年六个月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2)故意伤害致一人重伤的,可以在三年至四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3)以特别残忍手段故意伤害致一人重伤,造成六级严重残疾的,可以在十年至十二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依法应当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的除外。  
    (4)故意伤害致一人死亡的,可以在十年至十五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 我国刑法中缓刑的撤销事由具有以下三种情形:  
    (1)再犯新罪。  这里的新罪,是相对于已判之罪而言的,它既包括故意犯罪也包括过失犯罪,既包括同种之罪也包括异种之罪。只要缓刑犯在缓刑考验期间再犯新罪,就应当依法撤销缓刑,对新罪和原判之罪实行数罪并罚。关于发现新罪的时间,刑法未作规定。如果在缓刑考验期内发现新罪,当然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罪与已判决之罪实行数罪并罚。如果在缓刑考验期满以后才发现新罪,是否应当撤销缓刑实行数罪并罚呢?对此,1985年8月21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判严重刑事犯罪案件中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答案
    (三)》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不执行原判刑罚,是以罪犯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不再犯罪为条件的,如果罪犯在缓刑考验期限内又犯新罪,即便该犯罪是在考验期满后才发现,只要尚未超过追诉时效期限的,应当撤销缓刑。  
    (2)发现漏罪。  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说明犯罪分子隐瞒了部分罪行,没有认罪伏法和真诚悔罪,应当依法撤销缓刑,对漏罪和原判之罪实行数罪并罚。  
    (3)严重违法。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公安部门有关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情节严重的,也应当依法撤销缓刑,收监执行原判刑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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