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怎么并购新三板公司

公司并购
2024-03-08 16:34:0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新三板公司并购的基本流程如下:
    1、合并各方召开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作出并购决议;
    2、签订并购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3、通知并公告债权人;
    4、并购后新设立的公司办理设立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二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二条
    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或者新设合并。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为吸收合并,被吸收的公司解散。
    两个以上公司合并设立一个新的公司为新设合并,合并各方解散。
    第一百七十三条
    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 新三板公司并购的基本流程如下:
    1、合并各方召开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作出并购决议;
    2、签订并购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3、通知并公告债权人;
    4、并购后新设立的公司办理设立登记。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二条
    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或者新设合并。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为吸收合并,被吸收的公司解散。两个以上公司合并设立一个新的公司为新设合并,合并各方解散。
    第一百七十三条
    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 在我国新三板公司并购的基本程序有:
    1、合并各方召开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作出并购决议;
    2、签订并购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3、通知并公告债权人;
    4、并购后新设立的公司办理设立登记。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二条
    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或者新设合并。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为吸收合并,被吸收的公司解散。两个以上公司合并设立一个新的公司为新设合并,合并各方解散。
    第一百七十三条
    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