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律师,驱逐出境需要注意些什么问题

移民留学
2024-03-08 16:54:0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驱逐出境方式有两种:一是独立适用。二是附加适用。
    驱逐出境需要注意的问题:

    1、对被驱逐出境的外国人持有的准予在我国居留的证件,一律收缴。

    2、被驱逐出境的外国人的机票、车票、船票的费用由本人负担。

    3、负责具体执行的公安机关,应当按确定的期限立即执行。

    4、对被驱逐出境的外国人,其出境的口岸应事先确定,就近安排。

    5、执行人员要监督被驱逐出境的外国人登上交通工具并离境后方可离开。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对于犯罪的外国人,可以独立适用或者附加适用驱逐出境。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条规定: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的,除法律有特别规定的以外,都适用本法。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或者航空器内犯罪的,也适用本法。犯罪的行为或者结果有一项发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就认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
  • 法律分析:驱逐出境可能是行政强制措施,也可能是刑罚处罚。刑法规定的驱逐出境,是一种刑事处罚,适用于在我国境内犯罪的外国人,由人民法院判决,既可能独立适用,也可能附加适用。
    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法规定的驱逐出境,则是一种行政处罚方法。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十五条 对于犯罪的外国人,可以独立适用或者附加适用驱逐出境。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条例》 第二十九条 公安机关根据实际需要可以设置遣返场所。
    依照出境入境管理法第六十条的规定对外国人实施拘留审查的,应当在24小时内将被拘留审查的外国人送到拘留所或者遣返场所。
    由于天气、当事人健康状况等原因无法立即执行遣送出境、驱逐出境的,应当凭相关法律文书将外国人羁押在拘留所或者遣返场所。
  • 法律分析:驱逐出境在通常情况下,需由法院做出判决,是一种法律措施;有的由安全部门宣布,是一种行政措施;对外交人员,通常由驻在国外交部门宣布,是一种外交行为。驱逐出境由出入境公安管理机关执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 第三百六十一条 对判处独立适用驱逐出境刑罚的外国人,省级公安机关在收到人民法院的刑事判决书、执行通知书的副本后,应当指定该外国人所在地的设区的市一级公安机关执行。被判处徒刑的外国人,主刑执行期满后应当执行驱逐出境附加刑的,省级公安机关在收到执行监狱的上级主管部门转交的刑事判决书、执行通知书副本或者复印件后,应当指定该外国人所在地的设区的市一级公安机关执行。
    我国政府已按照国际条约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特权与豁免条例》的规定,对实施犯罪,但享有外交或者领事特权和豁免权的外国人宣布为不受欢迎的人,或者不可接受并拒绝承认其外交或者领事人员身份,责令限期出境的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自动出境的,由公安部凭外交部公文指定该外国人所在地的省级公安机关负责执行或者监督执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