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请问一下,楼上漏水不赔偿楼下怎么起诉?

业主维权
2024-03-08 18:01:2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楼下漏水要起诉的,楼上的住户的可以与楼下的住户达成和解,积极维修或者给予相应的赔偿。如果其仍决定起诉的,楼上的住户需要及时提出答辩状,积极参加庭审,并依法按判决书的规定履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五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第一百四十八条
    人民法院对公开审理或者不公开审理的案件,一律公开宣告判决。
    当庭宣判的,应当在十日内发送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立即发给判决书。
    宣告判决时,必须告知当事人上诉权利、上诉期限和上诉的法院。
  • 楼上房子漏水的,被淹的户主可以先与楼上业主协商,确定赔偿金额及责任比例;如果双方无法就协商金额达成一致的,被淹的户主可以向法院起诉,以自己权益被侵害为由要求楼上业主恢复原状或者是申请损害赔偿。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二条
    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财产损失的,按照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或者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赔偿;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以及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被侵权人和侵权人就赔偿数额协商不一致,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赔偿数额。
  • 楼上房子漏水的,被淹的户主可以先与楼上业主协商,确定赔偿金额及责任比例;如果双方无法就协商金额达成一致的,被淹的户主可以向法院起诉,以自己权益被侵害为由要求楼上业主恢复原状或者是申请损害赔偿。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二条
    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财产损失的,按照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或者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赔偿;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以及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被侵权人和侵权人就赔偿数额协商不一致,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赔偿数额。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