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情人之间索要分手费有法律依据吗,有哪些规定

同居
2024-03-08 18:48:0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情人之间索要分手费没有法律依据。一方索要分手费不是犯法的,但是另一方可以拒绝支付分手费。如果双方因为分手费起诉到法院,法院一般也不会支持索要分手费的一方。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第六百五十九条
    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或者其他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
  • 情人之间索要分手费的行为是不合法的。分手费产生于男女双方解除恋爱、同居、婚约过程中,包括恋爱时的消费也是不能主张返还的。除非男女双方经过结婚登记,在离婚时,一方有过错的,另一方可以主张返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权债务终止:
    (一)债务已经履行;
    (二)债务相互抵销;
    (三)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
    (四)债权人免除债务;
    (五)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
    (六)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合同解除的,该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
  • 索要分手费不合法。因为法律并没有对分手费做出明确规定,情侣之间分手,一方向另一方索要分手费会因为没有法律依据,而得不到法院支持。但如果双方基于真实意思表示愿意在分手时支付分手费的,法院也充分尊重当事人的意思自治。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一百四十四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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