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家暴认定标准是怎样的?

家暴
2024-03-08 19:18:0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家庭暴力有以下认定标准:
    1、主观上,行为人具有故意伤害的故意;
    2、客观上,必须存在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
    3、前述行为应当具有持续性、长期性,且不是轻微伤害、互殴,或普通家庭纠纷;
    4、其他标准。
    《反家庭暴力法》第二条法律依据:《反家庭暴力法》第二条
    《反家庭暴力法》第二条
    本法所称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
    《涉及家庭暴力婚姻案件审理指南》第七条
    一般夫妻纠纷与家庭暴力的区分
    一般夫妻纠纷中也可能存在轻微暴力甚至因失手而造成较为严重的身体伤害,但其与家庭暴力有着本质的区别。
    家庭暴力的核心是权力和控制。加害人存在着通过暴力伤害达到目的的主观故意,大多数家庭暴力行为呈现周期性,并且不同程度地造成受害人的身体或心理伤害后果,导致受害一方因为恐惧而屈从于加害方的意愿。
    而夫妻纠纷不具有上述特征。
  • 家暴的程度规定如下:
    1、情节较轻的,由当地公安机关对加害人给予批评教育或者出具告诫书的处罚;
    2、情节严重,且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3、行为构成犯罪的,应当由受理的法院依法判决,并予以相应刑事处罚;
    4、其他规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十六条
    家庭暴力情节较轻,依法不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由公安机关对加害人给予批评教育或者出具告诫书。
    告诫书应当包括加害人的身份信息、家庭暴力的事实陈述、禁止加害人实施家庭暴力等内容。
    第三十三条
    加害人实施家庭暴力,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家庭暴力的认定标准如下;
    1、家庭暴力的主体是家庭成员;
    2、家庭暴力的实施者在主观上必须具有故意;
    3、家庭暴力的实施者在客观上实施了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等行为,并给其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伤害后果;
    4、家庭暴力侵害的客体是家庭成员的人身权利,具体为生命权、健康权、自由权和身体权。
    受到家暴处理的方法有:
    1、向公安机关报案,及时制止暴力行为,为日后维权保留证据;
    2、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3、向加害人或者受害人所在单位、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妇女联合会等单位进行投诉、反映或者求助。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
    第三条
    家庭成员之间应当互相帮助,互相关爱,和睦相处,履行家庭义务。
    反家庭暴力是国家、社会和每个家庭的共同责任。
    国家禁止任何形式的家庭暴力。
    第六条

    国家开展家庭美德宣传教育,普及反家庭暴力知识,增强公民反家庭暴力意识。
    工会、共产主义青年团、妇女联合会、残疾人联合会应当在各自工作范围内,组织开展家庭美德和反家庭暴力宣传教育。
    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应当开展家庭美德和反家庭暴力宣传。
    学校、幼儿园应当开展家庭美德和反家庭暴力教育。
    第十三条

    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可以向加害人或者受害人所在单位、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妇女联合会等单位投诉、反映或者求助。
    有关单位接到家庭暴力投诉、反映或者求助后,应当给予帮助、处理。
    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也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单位、个人发现正在发生的家庭暴力行为,有权及时劝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