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如果是并购外资公司债务怎么样清算?
公司并购
2024-03-08 19:18:0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外资并购需要对目标公司进行调查,了解其财务情况,之后签订收购协议等。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公司收购应当进行公告,被收购公司的债权债务均由收购的公司承担。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二条
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或者新设合并。
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为吸收合并,被吸收的公司解散。两个以上公司合并设立一个新的公司为新设合并,合并各方解散。
第一百七十三条
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外资并购是指中华人民
共和
国的企业被外资公司或者是经济组织购买。公司合并的,所有的债权债务都由合并后的组织承担。登记机关应当依法及时公示法人登记的有关信息。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十七条
法人合并的,其权利和义务由合并后的法人享有和承担。
法人分立的,其权利和义务由分立后的法人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但是债权人和债务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六十六条
登记机关应当依法及时公示法人登记的有关信息。
公司并购后债务由合并后的公司承继。公司合并分为吸收合并和新设合并。公司并购需要进行公告,并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债权人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二条
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或者新设合并。
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为吸收合并,被吸收的公司解散。两个以上公司合并设立一个新的公司为新设合并,合并各方解散。
第一百七十三条
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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