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企业兼并的主要类型有哪些

公司并购
2024-03-08 19:36:0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企业兼并的主要类型有规模型并购、功能型并购以及组合型并购等。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公司兼并后需要在三十日内进行变更工商登记。企业兼并需要股东会作出决议。法律依据:《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
    公司申请变更登记,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
    (二)依照《公司法》作出的变更决议或者决定;
    (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公司变更登记事项涉及修改公司章程的,应当提交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
    变更登记事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还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有关批准文件。
  • 企业兼并主要有以下几种形式:
    (一)承担债务式,即在资产与债务等价的情况下,兼并方以承担被兼并方债务为条件接收其资产。
    (二)购买式,即兼并方出资购买被兼并方企业的资产。
    (三)吸收股份式,即被兼并企业的所有者将被兼并企业的净资产作为股金投入兼并方,成为兼并方企业的一个股东。
    (四)控股式,即一个企业通过购买其它企业的股权,达到控股,实现兼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四条规定,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和新设合并两种方式。《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七十八条规定,上市公司可以采取要约收购或者协议收购两种兼并形式。
  • 法律分析:企业兼并主要有以下几种形式:
    (一)承担债务式,即在资产与债务等价的情况下,兼并方以承担被兼并方债务为条件接收其资产。
    (二)购买式,即兼并方出资购买被兼并方企业的资产。
    (三)吸收股份式,即被兼并企业的所有者将被兼并企业的净资产作为股金投入兼并方,成为兼并方企业的一个股东。
    (四)控股式,即一个企业通过购买其它企业的股权,达到控股,实现兼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七十二条 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或者新设合并。 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为吸收合并,被吸收的公司解散。两个以上公司合并设立一个新的公司为新设合并,合并各方解散。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