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构成诱骗投资者买卖证券、期货合约罪的要件?

期货纠纷
2024-03-08 20:26:0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诱骗投资者买卖证券、期货合约罪的构成要件:
    1、主体是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的从业人员,相关协会或证券期货监督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及单位;
    2、主观上是故意;
    3、客体是证券、期货市场正常的交易管理秩序和其他投资者的利益;
    4、客观上诱骗投资者买卖证券、期货合约,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八十一条第二款
    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的从业人员,证券业协会、期货业协会或者证券期货监督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故意提供虚假信息或者伪造、变造、销毁交易记录,诱骗投资者买卖证券、期货合约,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 诱骗投资者买卖证券、期货合约罪的构成要件:
    1、主体是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的从业人员,相关协会或证券期货监督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及单位;
    2、主观上是故意;
    3、客体是证券、期货市场正常的交易管理秩序和其他投资者的利益;
    4、客观上诱骗投资者买卖证券、期货合约,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八十一条第二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八十一条第二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八十一条第二款
    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的从业人员,证券业协会、期货业协会或者证券期货监督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故意提供虚假信息或者伪造、变造、销毁交易记录,诱骗投资者买卖证券、期货合约,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 构成诱骗投资者买卖证券、期货合约罪的要件为:客体是证券、期货市场正常的交易管理秩序和其他投资者的利益,客观方面表现为故意提供虚假信息或者伪造、变造、销毁交易记录,诱骗投资者买卖证券、期货合约,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主体为证券行业的从业人员及监督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及单位,主观上为故意。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八十一条第二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八十一条第二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八十一条第二款
    证券交易所、证券公司的从业人员,证券业协会或者证券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故意挥供虚假信息或者伪造、变造、销毁交易记录,诱骗投资者买卖证券,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