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们6人合伙开一家科技公司,为了更顺利的获得国家科技创业资助我们五个把股份借给了领头的那个人,也没有约定何时归还,现在马上就能拿到国家资助了,可是领头的在归还股权上却耍起了心眼,设置了一大推规矩,比如要辞职后以全职身份到公司上班(我们现在是同一家单位的,合伙在外面开的这家公司)、2年内不可以跳槽、工作不得力要扣股份……等等一系列条款。我们几个都很气愤,因为活都是我们干的,当初大家一样出的钱,现在却要这样。现在我们手上只有股份转让协议,请问我们能维护自己的利益吗?

股权转让
2019-07-05 13:44:26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要看你们的合伙协议上有关责任和责任承担怎么表述的。看你上述,你只是进行了资金的投入,没有实际参与经营。如果你们的合伙协议没有明确的话,那么,合伙人应该承担司法责任和经济责任;你只承担经济责任,这个责任可以按你投资的比例来承担。
    如果合伙协议里明确由你的合伙人承担所有责任的话,你承担的责任会更少。
  • 根据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须在发生变动之日30日内完成变更,只要申报变更的备案资料齐全,符合工商局要求,当日受理就能办结了。 如果要想在该公司未上市前转让,只要找到愿意购买的人,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然后到该公司的董事会办理备案就行了。
    如果该公司已经上市,则直接在证券交易公司开户,委托证券公司转让(和炒股一样)。
      股权即股票持有者所具有的与其拥有的股票比例相应的权益及承担一定责任的权力。向合伙组织投资,股东承担的是无限责任;向法人投资,股东承担的是有限责任。
    所以二者虽然都是股权,但两者之间仍有区别。
  • 在签订股权转让协议时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事项:   
    1、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的主体   在股权转让中,出让股权的主体应当是公司的股东,受让方可以是原公司的股东,也可以是股东外的第三人。   
    2、股东会或其他股东的决议或意见   股东在对外转让股权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前要征求其他股东意见,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放弃优先购买权时,才能向股东外第三人转让。 
    3、对前置审批程序的关注   一些股权转让协议还要涉及到主管部门的批准,如国有股权、或外资企业股权转让等。   
    4、明晰股权结构     
    5、股权转让协议受让人应认真分析受让股权所在公司的经营状况及财务状况    
    6、股权转让协议受让人应尽量了解所受让股权的相关信息,以确定是否存在瑕疵   
    (1)应注意所受让的股权是否存在出资不实的瑕疵,即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认缴出资额。   
    (2)应注意所受让的股权是否存在出资不到位(违约)的瑕疵,即股权转让协议中的股东出资不按时、足额缴纳。   
    (3)应注意所受让的股权是否存在股权出质的情形。   
    7、股权转让协议应要求合同相对方作出一定的承诺与保证    
    8、股权转让协议应及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 我国《公司法》明确规定:“股东持有股份可以依法转让。”但《公司法》又对股份转让作了如下几方面的限制:
    1、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3、国家股的转让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4、除法定情形外,公司不得为本公司股份的受让人,不得接受本公司的股票作为抵押权的标的。
    5、股东在法定的“停止过户期”的时限内不得转让股份。
    根据《公司法》第140条规定,股东大会召开前二十日内或者公司决定分配股利的基准日前五日内,不得进行前款规定的股东名册的变更登记。但是,法律对上市公司股东名册变更登记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6、国有企业买卖上市交易的股票,必须遵守国家有关规定。我国《证券法》第83条规定:“国有企业和国有资产控股的企业买卖上市交易的股票,必须遵守国家有关规定。”
    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公司章程可以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作出其他限制性规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