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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办理分公司税务流程是什么

公司税务
2024-03-09 03:4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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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分公司的纳税流程是:
    1、分公司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三十日内,持有关证件,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2、向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3、依法缴纳税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一款增值税纳税地点:
    (一)固定业户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总机构和分支机构不在同一县(市)的,应当分别向各自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经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财政、税务机关批准,可以由总机构汇总向总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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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分公司的纳税流程是:
    1、分公司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三十日内,持有关证件,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2、向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3、依法缴纳税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一款
    增值税纳税地点:
    (一)固定业户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总机构和分支机构不在同一县(市)的,应当分别向各自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经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财政、税务机关批准,可以由总机构汇总向总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 分公司的报税流程如下:
    1、领取营业执照;
    2、在领取营业执照后的三十日内开户;
    3、持有关证件,向税务机关申办税务登记;
    4、由税务机关审核;
    5、审核通过后于当天登记,并发给税务登记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十五条
    企业,企业在外地设立的分支机构和从事生产、经营的场所,个体工商户和从事生产、经营的事业单位(以下统称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三十日内,持有关证件,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应当于收到申报的当日办理登记并发给税务登记证件。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当将办理登记注册、核发营业执照的情况,定期向税务机关通报。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四十八条
    企业事业单位可以自主选择一家商业银行的营业场所开立一个办理日常转账结算和现金收付的基本账户,不得开立两个以上基本账户。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单位的资金以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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