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和原告结婚合资了一家卖窗帘布档口,原告提出离婚,现在第一次起诉离婚,作为被告的我要求原告赔偿才可以签字离婚,原告不肯赔偿在法院一走了知,现在原告再次起离婚,要求法院判决离婚,判决离婚后要我赔偿原告生活补助金5万元,会怎样判决,作为被告又该怎么做。我不出庭的会怎样判

离婚
2019-07-05 13:50:40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如果传票能送达,要求法院依法缺席审理判决。按法律规定,在传票送达的情况下,如果被告拒不出庭,法院可以缺席审理判决。如果法院不依法审理判决,你们可以向上级法院、检察院进行投诉。
    如果法院已经判决,对方上诉,那就进入二审审理阶段的,最终还是要判决的。判决生效后才进入执行阶段。一步一步来。自己应对不了,可聘请专业律师代理
  • 双方都同意离婚,单对于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意见不同的在一审判决离婚后,如果不服法庭判决(调解),可以在收到判决书(调解书)之日起十五日(十日)内向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逾期不提起上诉,判决(调解)书生效。如果不及时提起上诉,在判决(调解)生效后,当事人不能就离婚与否申请再审,只能就有关的财产分割和子女抚育问题申请再审。
  • 起诉离婚经法院调解无法和好,达到感情确已破裂时,可以判决离婚。财产分割有矛盾,法院会判决的。
      在离婚诉状中对子女抚养、生活费的承担、家庭婚后共有财产的分割等问题,提出处理主张,由法院进行判决处理。根据婚姻法的规定,夫妻共同生活期间取得的收入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原则上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均分。如果因夫或妻一方有过错而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可以多分,有过错方应当少分或者不分。
      以下几种情况都可以起诉判决:
      
    1、在起诉离婚时,同时要求分割的财产的,需要在离婚判决时一并审理清楚,做出相应的判决。
      
    2、如果在起诉离婚时,没有起诉的,可以后续另行起诉。
      
    3、离婚之后,发现有未分割的财产的,也可以后续另行起诉。
  • 依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25条“当事人的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已经对夫妻财产分割问题作出处理的,债权人仍有权就夫妻共同债务向男女双方主张权利。一方就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基于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法律文书向另一方主张追偿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
    ”的规定,法院的判决或夫妻的离婚协议中对夫妻共同债务的处理,只对夫妻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债权人一样可以向离婚后的夫妻提起诉讼,要求承担责任。《婚姻法》第40条规定,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