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合同无效 的形式有:
1、 合同当事人 不具备相应的 民事行为能力 ;
2、合同意思表示不真实;
3、合同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违背公序良俗;
4、合同当事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法律依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四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第一百四十六条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第一百五十三条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第一百五十四条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一条订立保险合同,应当协商一致,遵循公
平原则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保险的外,保险合同自愿订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