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刑事拘留后的程序是什么
1、刑事拘留后的程序是:
(1)需要逮捕的,但不需要逮捕的,依法办理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手续后,直接向人民检察院移送起诉;
(2)拘留期限内未能查清犯罪事实的,依在拘留期限内,依法办理提请批准逮捕手续;
(3)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法办理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手续后,继续侦查;
(4)撤消案件的,释放被拘留人,发给释放证明。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
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
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二、公民被
刑事拘留有案底吗
刑事拘留也不是一定会留下案底,因为如果被拘留人并没有被定罪判刑的话,是不会留下案底的,如果被定罪判刑,就会留下案底,且不会消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