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工伤医疗费用报销有时间限制吗

工伤索赔
2024-03-09 13:34:0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工伤医疗费的报销时间是没有限制的。只要是单位为职工参加了工伤医疗保险的,在职工受工伤之后,医疗费用的报销时间是没有明确的规定的,等到职工的病情以及治疗都相对稳定之后,就可以到当地的劳动部门进行申请报销了,也就是不是必须要在缴纳了治疗费用之后就去报销医疗的费用。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单位应当在自事故伤害之日起30天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的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如果用人单位错过申请工伤认定时间,受到伤害的劳动者及其近亲属,也可以在受到伤害的一年之内申请工伤认定的。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中明确规定了工伤的标准以及工伤部门报销的相关事宜,并且情况紧急的话也可以到就近的医院治疗,费用也是可以给予报销的。
  • 法律分析:工伤医疗费的报销时间是没有限制的。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 工伤的报销时间是有限制的。用人单位或劳动者一方需要在被认定为工伤和获得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后去申请工伤赔偿。而其中单位申请工伤认定的时间是三十日内,单位逾期不申请的,劳动者一方在一年内能够去申请。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第十八条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