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办理软件著作权有什么用?

计算机软件
2024-03-09 14:28: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办理软件著作权需要以下费用:软件著作权登记费、软件著作权合同登记费、登记证书费、变更或补充登记费、封存保管费、查询费、撤销登记申请费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应当缴纳的费用。法律依据:《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办法》第二十八条
    申请软件登记或者办理其他事项,应当交纳下列费用:
    (一)软件著作权登记费;
    (二)软件著作权合同登记费;
    (三)变更或补充登记费;
    (四)登记证书费;
    (五)封存保管费;
    (六)例外交存费;
    (七)查询费;
    (八)撤销登记申请费;
    (九)其他需交纳的费用。
    具体收费标准由国家版权局会同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规定并公布。
    第三十条
    本办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的各种费用,可以通过邮局或银行汇付,也可以直接向中国版权保护中心交纳。
  • 软件著作权的作用有:
    1.作为软件获得重点保护的根据;
    2.作为税收优惠政策的根据;
    3.作为技术性注资入股投资;
    4.以及作为申请办理科研成果的根据等。法律依据:《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第一条
    为了保护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人的权益,调整计算机软件在开发、传播和使用中发生的利益关系,鼓励计算机软件的开发与应用,促进软件产业和国民经济信息化的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制定本条例。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办法》第七条
    申请登记的软件应是独立开发的,或者经原著作权人许可对原有软件修改后形成的在功能或者性能方面有重要改进的软件。
  • 软件著作权可以按照以下流程申请:
    1、到版权保护中心申请软件著作权登记;
    2、提交申请书等需要的材料;
    3、符合条件的,会作出受理决定并发放受理通知书;
    4、审核通过后予以登记,发给登记证书,并公告。
    根据《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第六条的规定,本条例对软件著作权的保护不延及开发软件所用的思想、处理过程、操作方法或者数学概念等。
    第七条第一款规定,软件著作权人可以向国务院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认定的软件登记机构办理登记。软件登记机构发放的登记证明文件是登记事项的初步证明。法律依据:《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第六条
    本条例对软件著作权的保护不延及开发软件所用的思想、处理过程、操作方法或者数学概念等。
    第七条第一款
    软件著作权人可以向国务院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认定的软件登记机构办理登记。
    软件登记机构发放的登记证明文件是登记事项的初步证明。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