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想咨询一下,劳动仲裁考勤的举证主体是谁

劳动仲裁
2024-03-09 16:22: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劳动仲裁考勤的举证主体一般是用人单位。根据法律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但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六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
    第三十九条
    当事人提供的证据经查证属实的,仲裁庭应当将其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劳动者无法提供由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与仲裁请求有关的证据,仲裁庭可以要求用人单位在指定期限内提供。
    用人单位在指定期限内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
  • 在劳动仲裁中关于考勤的举证责任在于用人单位。劳动争议一般是谁主张谁举证,但是考勤记录一般由用人单位掌握,所以由其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
    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六条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
    《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规定,
    二、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四)考勤记录;
    其中,
    (一)、
    (三)、
    (四)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法律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六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
  • 劳动仲裁考勤归用人单位举证。根据法律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但证据属于用人单位的所掌握的,用人单位应依法提供;不提供相应证据的,承担不利后果。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六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
    (一)》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主张加班费的,应当就加班事实的存在承担举证责任。但劳动者有证据证明用人单位掌握加班事实存在的证据,用人单位不提供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不利后果。
    第四十四条
    因用人单位作出的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决定而发生的劳动争议,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