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结案期限时间,是根据案件简易程度而定,具体如下:
1、劳动争议仲裁的审限为六十日内结案;
2、案情复杂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批准,最长可以延期三十日结案;
3、案情复杂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
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
劳动仲裁裁决起诉条件是什么
劳动仲裁裁决起诉的基本条件包括:
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2、必须有明确的被告;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中华人民
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四十三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四十三条
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
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时,其中一部分事实已经清楚,可以就该部分先行裁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