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我家住楼上,因为装修时卫生间水龙头忘记关了,楼下发现漏水,经过检查我家的防水做的挺好,是因为楼下的下水检查口没有拧紧,现在楼下要求我赔偿,我请问我有责任吗?

2019-07-05 15:41:47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受漏水损害的一方应首先请房屋质量检验部门对房屋漏水原因和如何补漏作出鉴定报告;鉴定出来后,如果是相邻方的原因,可凭报告要求相邻方立即或及时给予修补,并可向相邻方提出对修补期间造成的损害作出赔偿的要求。如果相邻方不配合,受损一方可将争议提交到法院。
    n其法律依据是《民法通则》第83条: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风、采光等方面的相邻关系
    给相邻方造成妨碍或者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假若相邻方不履行法院的判决,受损方可自请施工队从楼下维修,发生的费用可向法院提出要求楼上业主赔偿。如果楼上的不赔偿,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n
  • 对于欠钱不还的事情,债权人应该收集好具体的证据(包括借款借据、欠款欠条、还款协议等),经过多次文明讨债仍然不得的时候,债权人必须要在诉讼时效内向法院起诉解决。由法院判决债务人限期归还欠款、履行还款的法律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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